一、法院裁定行政诉讼案的管辖范围涵盖哪些方面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以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二、法院裁定行政诉讼案件的期限
人民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当然,对于具体的审理期限,实际中会受各种因素影响,一旦碰到延长期限的情况,那么审理期限也会加长,到时候等待的时间也会较长。
三、法院裁定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
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如下:
1.一般行政诉讼败诉后,败诉方需要履行法院的判决;
2.败诉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3.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八章 执 行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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