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考虑购房时的情况。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该房屋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如果只交了首付,由双方婚后共同偿还债务的,房贷的偿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应当按比例将另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缴纳的房贷返回。
结婚前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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