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流程
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流程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
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要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赔偿的,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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