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回答
最快3分钟有回复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3重资质审核
Word版本可编辑
5万+标准合同模板
快速取保
刑事案件3阶段方案
企业专区
工伤赔偿计算
法师姐-律所SaaS系统
根据我国现行法例的明文规定,住宅区的楼顶区域为全体业主所共有之产权领域,由该栋建筑内的所有业主以集体之形式共同持有及掌控。
在此基础上,所有业主均享有共同管理和共同使用此公共资源的法定权益。
对于建筑物内部的住房区域以及商业用途之用房等专有部分,各业主将独自享有所有权;而对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各业主共同享有产权并需共同进行管理与维护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全文2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1对1在线咨询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服务人数:590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