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撤销购房合同时可以删除其中所提及的特定参与方之签名。倘若此时尚未获得相应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文件,那么您可以尝试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密切而富有建设性的沟通,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有必要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以达到消除特定参与方之签名的目的。
然而,若房产证已正式发放,那么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案便只能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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