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深圳房产赠给子女有何规定
时间:2023-03-24 20:12:19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父母在深圳房产赠给子女有何规定

深圳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有新政策:

1、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其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其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那法定继承人今后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缴纳各项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

5、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

6、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7、那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8、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

9、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父母在世房产怎么赠与子女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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