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
合肥市区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见《合肥市市区征地区片划分图》)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每个区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别是:
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
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
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
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
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终以省政府批准公布的标准为准。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菜地
一类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
二类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
三类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
(二)粮地
一类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
二类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
三类900元/亩(指旱地)。
(三)果园
一类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
二类2500元/亩(种植在3-5年);
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
(四)林地
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
(五)鱼塘
精养1600元/亩;
一般1100元/亩;
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
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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