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
案件简介: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的损害。2012年12月16日,胡某驾驶的一辆轿车在路上与王某驾驶的一辆重型卡车相撞,导致王某驾驶的重型卡车上的乳化液桶倾倒,乳化液洒在路上。胡某和王某也没有注意到这一情况,随后胡某和王某从路边取土覆盖被乳胶污染的路面并撤离现场。第二天一大早,张某下了夜班,骑电动车回家时,由于路面湿滑,失去平衡,他在经过洒了水的乳胶路时摔倒受伤。张某将办理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和公路管理站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用20107.88元,法院判决道路管理人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道路上堆放、倾倒、散落物品《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公路管理站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散落妨碍同行的物品造成交通事故的。故判决两被告对原告的医疗费等负连带责任,本案中,事故发生地属于公路管理站的养护范围,公路管理站在诉讼中无法证明履行了清扫义务,保护和警告。有过错的,应当对超过交通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是什么。在补偿项目上,增加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用“残疾补偿金”代替“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中:
1。受害人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项目除第一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用,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和随访治疗费用。被害人死亡赔偿项目包括:除第一项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家属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设备、设备及其他费用、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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