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安全生产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紧急情况处置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获得赔偿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服从安全管理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事业单位或者是其他单位的人员从原来的单位退休了,也是可以进入到其他的企业任职的,这项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限制,仍然可以领取报酬。
消费者有哪些基本权利?
消费者有以下基本权利:
1、知情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2、安全权,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3、选择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4、公平交易权,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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