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原因,有不得已原因可以谅解,想办法解决。无故的话少次扣工资,多次可以辞退,法律应该有规定: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辞退。这种情况下,属于员工自身过错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员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如果发生非其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意外受伤的;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的,以及在工作场所意外伤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患职业病的;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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