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办理材料到临时地址所属派出所办理。(一)办理材料1。身份证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住所证明暂住本市居民家中的,应当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当注明申请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出租屋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暂住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施工现场需要集体办理证明的,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请暂住证名册。三、照片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三张(二)申请方式(一)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二、暂住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三、暂住出租屋的,由业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
办暂住证需要什么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办暂住证首先要提交申请,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另外,还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而且不同的情况下办暂住证的程序也不同,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吧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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