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名股东是不是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隐名股东是不是不是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的。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不是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也就是说,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也就是显名股东才是不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享有分红权,而隐名股东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中都没有记载,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也就不是不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不是不是可以直接主张分红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不是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隐名股东对公司享受什么权利
隐名股东对公司一般是不享有权利的。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不是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出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不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情形下,其是不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股东地位。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债权人并不绝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不是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隐名股东对公司享受哪些权利
隐名股东对公司一般是不享有权利的。只有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不是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出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不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情形下,其是不是可以通过起诉来获得股东地位。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债权人并不绝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是不是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n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