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表达一方对另一方的爱慕之情,会给对方购买礼物,送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甚至送较大数额的钱等等。情侣分手后能否要回,要视情况而定。
一、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要还吗
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要不要还,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对方借的钱款,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对方要求归还的情况下,是需要归还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归还,不需要还。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可以视为在谈恋爱期间的一种赠与的行为。
一、民间借贷的条件如下:
1、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5、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二、民间借贷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
总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
二、情人分手向对方要钱是否违法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区分给对方的钱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如私下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男女分手后要不要还钱
目前没有男女分手后还钱的法律,我国《民法典》不保护婚约,恋爱关系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此时双方都是自愿的,那么也不存在赠送礼物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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