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身份证需要在户籍地办理,换发、补发身份证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所需证件为在当地的居住证明(如居住证、高校就读证明、连续缴纳社保记录等,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原有身份证(换发时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户口本等,补发时提供)。
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不可以,初次办理身份证不可以异地办理,必须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申领程序: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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