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生效是指交了房租的时间吗?
合同生效是指交了房租的时间,同时也是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二、签约构成要件是什么?
1、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2、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3、房屋的维护、维修
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4、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不同类型的合同生效的时间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房屋的租赁合同发生效力肯定是已经为已经交付房屋使用了,这样才符合合同签订的目的,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也同时需要考虑到,房租的交付的情况,交付房租,交付房屋使用,就属于合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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