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十分严格的,我们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是这样的我朋友的车,《摩托车》是从加油站加油出来跟正常行驶而去的电动车相撞的,由于当时是晚上1.30,又双方都昏迷了,没有任何人发现,后来还是被巡警发现的,就是说也不知道是谁撞谁了,可是责任书为什么是我方全责啊!还有现在车是牵出来了,对方出没有出院,也不知道对方也没有跟我放联系啊,那我方现在该怎么办?
河北佳信时代律师事务所路明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袭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要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百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度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路明律师解析: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的处理程序:
1、积极治疗;
2、要求肇事方垫付部分医疗费及生活费;
3、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
4、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容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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