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妈妈在怀孕期间若有意愿离婚所需遵循的流程:
首先,关于协议离婚的事宜,以下为详细步骤:
1.着手准备离婚协议书。
离婚夫妇双方务必以书面形式签署一份离婚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均是自愿响应离婚要求,并且就子女的抚育、财产分割及债务安排等问题达成共识。
2.申请予以接受处理。
夫妇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书、书面离婚协议等相关证件资料,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
3.设立冷静期限。
从申请离婚登记日起,安排30天的时间作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反悔此项决定,皆可前往民政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此便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制度。
4.审查确认并颁发离婚证书。
倘若30天的冷静期已过,自第31天起至第60天,前述夫妇两人务必亲自前往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接下来让我们谈谈通过法庭诉讼途径办理离婚的程序: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分析:
离婚案件的起诉,即是指您本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另一半婚姻关系的请求。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时,您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应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解析:
审理过程,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您提起的离婚诉讼请求后,启动诉讼程序,直至做出判决为止所实施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整体概括。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解析:
根据庭审实际情况,将会面临再次进行调解的可能,如果调解难以实现,即会宣布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将一律对外公布。
若当庭宣告判决,那么应当在10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若是经过定期宣判,则在宣判之后便会发出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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