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以下情况下适用的: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什么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三、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但不赔偿怎么办
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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