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只要受理了,就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1、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作的时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总结如下:1、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2、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作出;3、对于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得出结论之日起5日内作出。第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从上述规定的时间中了解到,一般类型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10日内作出,特殊情况:1、侵权车辆和侵权人身份不明,即不能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在这种情况下,责任认定书只能在肇事案件侦破后10日内作出,但受害人及其家属有权向交警咨询案件侦查情况,交警部门应当配合告知;2、案件需要检查或者鉴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作出,一般期限为20日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0日。综上所述,除因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外,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10日内作出,需要鉴定或检查的一般需要20日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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