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受到限制吗?
时间:2024-01-25 23:07:55 4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部门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受到限制吗?

部门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受到限制,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如下:

《行政处罚法》

第十三条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相关国家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行政处罚设定权有哪些?

设定行政处罚,是国家有权机关创设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

(1)法律的设定权

法律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处罚,且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创设拥有专属权。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4)行政规章的设定权

创设权方面,只能创设一定数额的罚款和警告的处罚;规定权方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都可以对行政处罚进行设定,在实施设定权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根据规定,除了法律、法规、规章之外,其他任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再者行政处罚在设定之后,也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n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全文9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部门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受到限制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部门规章行政处罚设定权受到限制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