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不签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对方违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是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想买了,算违约吗
一、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想买了,算违约吗
1、交了定金,没签合同是够算违约,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交了定金后,没有签订合同的,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交付定金方不愿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如果是接受定金方不签订合同的,则交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有效成立的要素是什么
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要素: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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