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一、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1、商标必须有良好信誉
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标仅仅是商品的标记,法律并不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一定要达到某种质量标准,它只要求符合使用或申请注册时所注册的规格为限。但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2、商标为公众所熟知
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人们一看驰名商标,就与该商标所示的优质商品和商号(厂商名称)三者自然地联系在一起。
3、商标在一定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
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
一般的注册商标,只要由商标使用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即可。但驰名商标必须经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有哪些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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