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田县消协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啤酒瓶爆炸伤人而引起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孙先生于去年7月份在本村小卖部购买了一箱某品牌啤酒,在搬运过程中,一个啤酒瓶突然发生爆炸,将孙先生的右腕动脉炸伤。孙先生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2300元。事后,孙先生多次找到小卖部和啤酒生产厂家索赔,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孙先生只好来到玉田县消协讨说法。
接到投诉后,消协马上派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认孙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消协认定啤酒生产厂家应对该事故负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啤酒厂一次性赔偿孙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500元。
特别提醒消费者:夏季来临,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啤酒时,一定要注意酒瓶安全问题。要注意合理存放啤酒,不要剧烈撞击和置于高温环境中,否则有发生自爆的危险。一旦发生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切记要保存好现场物证,如瓶子碎片等,以便于事故认定及索赔。
啤酒瓶爆炸马师傅受伤
8月,马师傅在超市买了2瓶雪花啤酒。放在脚边的1瓶啤酒爆炸了,马师傅的右脚踝流血不止。马师傅被送到大医院治疗。经调查,爆炸的啤酒瓶是2008年生产的,属于超期服役。经调解,啤酒生产方向消费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11886元。
消保委提醒:啤酒瓶爆炸,主要是啤酒生产企业反复使用了回收瓶。从1999年6月1日起国家要求啤酒生产行业必须强制使用B字瓶,在附录中作出建议啤酒瓶回收期限为两年的说明,同时标准中要求啤酒生产企业建立回收瓶进厂抽检制度。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要关注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啤酒瓶最好不要超过2年。啤酒瓶的生产日期位于靠近瓶底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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