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求与患病妻子离婚被法院驳回了
妻子李女士患上抑郁症,身为丈夫的王先生不但不积极为其治疗,反而为摆脱病妻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天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李女士和王先生是自由恋爱,两人于1990年4月结婚,婚后感情比较好,并生了一个儿子。首都师范大学毕业的李女士为了圆自己的研究生梦,从2003年开始考研,但先后两次参加研究生考试都没有考上。在长期的精神压力下,李女士于2008年患上抑郁症,精神时好时坏。此后,丈夫王先生开始嫌弃妻子,对妻子的疾病不管不问,并长期不回家居住。今年4月,王先生以夫妻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李女士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法庭,她表示不同意离婚,称多年来两人感情基础较好,尽管丈夫有过错,但自己可以原谅他。此外,她的病情也日益加重,需要丈夫扶助治疗,希望丈夫能安心回家过日子。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和王先生是自由恋爱结合,且婚后感情较好,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李女士的病情尚在治疗中,王先生应对生病的妻子悉心照料。因此,依法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求。
妻子以打工丈夫不关心家庭为由诉离婚被驳回
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判决驳回原告秦芳的离婚请求。
2009年4月,家住巴马县甲篆乡的王伟经人介绍与临乡的秦芳认识后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于次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育有一女。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的各项开支就多了起来,王伟为了维持家庭,不得不外出打工,由秦芳在家照顾孩子。由于王伟文化水平较低,只能做体力活,收入也比较少,所以往家里寄去的钱也比较少。面对巨大的开销,夫妻间经常吵架,秦芳以王伟外出打工后,不关心家庭,不给家里寄钱,不关爱小孩,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姻基础较牢固,婚后感情尚好。因被告外出打工,很少在家照顾原告和小孩,夫妻双方相互联系和沟通较少,但庭审中原告承认被告外出打工期间也经常寄钱回来作小孩的生活费,可以说被告对家庭及小孩是关心的,婚后的感情也是融洽的。原告提出离婚主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对其说法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综合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现实婚姻状况等方面,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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