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步骤如下:
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
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对农村集体耕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
3.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
4.建立健全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书收回销毁。
二、土地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优先权的前提是同等条件。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
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n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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