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问题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之诉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类型的案件行使撤销权的费用
其他类型的案件行使撤销权的费用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回复: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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