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获批A类人才可在杭州购买首套住房,不摇号;
2、符合条件的B、C、D、E类人才及相应层次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购买杭州市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超过20%的比例优先供应;
3、认定人才须在杭州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4、经认定的人才落户未满5年的,可在杭州购买第二套房;
5、经认定的人才通过优先摇号购买的房屋,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6、如果认定的人才是外地注册的,仍然可以在杭州买房,没有社保要求;
7、如果公认的人才单身,可以在杭州买第二套房。
人才类型: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
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
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
4、享有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落户满5年或在杭落户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协议);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杭州人才落户条件
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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