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起诉费用由当事人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包括: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3、其他诉讼费用。
如果单独请求确立合同无效,应当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诉讼费;如果同时要求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则以当事人之请求为争议标的计算,二者应分别计算诉讼费。
一、通告函是否为法院传票
通告函不是法院传票。
所谓的律师通知函和法院通知书应该指的是律师函与传票。律师函是当事人委托律师向相对方发出的主张自身权益的文件,收到律师函只是说明对方已委托律师,尚未起诉。传票是指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的开庭通知。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债务纠纷起诉费用谁付?
债务纠纷起诉费用一般由当事人中的败诉方承担,但一般原告起诉时,需要先缴纳诉讼费用。费用依法判决后,原告胜诉的,诉讼费用会退回并由被告足额缴纳;原告败诉的,诉讼费用不退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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