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特殊情况的,三个孩子才会都判给一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正常情况下,三个孩子不可以全部由一方直接抚养,一般会让一方抚养一个的,但是另一明显有不适合抚养孩子情形的,才会让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有多个孩子的,一般都会让双方都有抚养权,不会让一方全部抚养的。
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的破裂,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但是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是很积极争取的。那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这是不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下面就来看看本篇文章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吧。
一、总的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其他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4、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5、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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