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人行横道被撞的,如果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
不走人行横道被撞到底谁负责?
不走人行横道被撞,应担责的主体:
1、行人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行人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无责。行人故意行横道碰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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