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来自渝中区工商分局消息,近日一消费者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时被要求搭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向工商部门投诉。
渝中区工商分局介绍,消费者周某向某中介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在办理购房合同时,中介方要求其必须搭配购买某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向12315进行投诉。
上清寺工商所接投诉后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联系银行证实并未要求中介方搭售理财产品,且在调查中也未发现中介方与消费者所签订合同中有购买理财产品的内容。对此工商所认为根据《消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中介方应立即停止此强行搭售行为。经调解,中介方同意消费者要求,主动撤销搭售理财产品行为,并为周某办理过户手续。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中介处购买房屋时应认真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内容,特别注意附加条款有没有违背自身意愿的强行搭售条款,并保存好发票等证据,以便在出现消费纠纷时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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