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房产是指买房人没有构房资格或者为了避免限购政策而和第三人签订的一份协议让第三人暂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在我国实践中,这类案例不在少数,因此,在房产代持情况下,实际出资人要面临代持人主张代持房产为其所有的风险;代持人擅自转卖代持房产、擅自在代持房产上设置抵押权、擅自出租代持房产并办理租赁备案等风险;代持房产被认定为代持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风险;代持房产被认定为代持人遗产予以分割的风险;代持人的债权人起诉代持人偿债,查封或执行代持房产的风险等。
房产代持协议书是受法律认可的吗
1、认可的。
2、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在实践中,北京高院以指导意见的形式附条件地认可了这种房屋代持行为,但底线是不能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比如不能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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