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法院的法官一般不会直接沟通,但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审的相关资料,会进行调取。当事人在一审结束之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一审法院应将相关的证据等材料移送到上级人民法院,以供调取。
民事二审法官有权不许做鉴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前述规定可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一审期间提出。因此,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申请鉴定,二审期间其向法院申请鉴定,二审法院一般不会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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