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的配偶能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
1、该精神病不导致当事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配偶隐患有精神病,且该疾病属于重大疾病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离婚或撤销婚姻;
3、其他情况。
精神病人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精神病人离婚的规定有:
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识别自己的行为能力,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协商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是完全无法识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向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委会,单位为监护人。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开庭时需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
法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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