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居民的普通门诊待遇区别
职工普通门诊
居民普通门诊
职工与居民在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区别
市区城镇职工
市区城镇职工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医疗费用段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级
三级
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100元
400元
900元
最低起付标准
100元
200元
3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
10000元至50000元
50000元以上至上限
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
注意: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和70周岁以上(含70岁)退休人员以及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分段自付比例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其他退休人员按上述规定的65%执行。
市区城镇居民
市区城镇居民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年度首次住院
起付标准
100元
400元
900元
最低起付标准
100元
200元
3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
1万元至5万元
5万元以上至上限
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第一年为12万元,以后缴费每增加1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但最多不超过16万元。
PS:连续缴费,无中断缴费或欠费记录。
注意: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
70周岁(含)以上参保居民、大中小学生和儿童等参保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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