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可以将特许经营模式划分为几种类型
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可以将特许经营模式划分为:
1、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品牌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销权;
2、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制造商和批发商、制造商和零售商、批发商与零售商、零售商与零售商;
3、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单位特许、区域开发特许、二级特许、代理特许。
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即不断的权利金,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国内外快速发展。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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