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的税额不能申请退还。
附加税的含义
1、附加税是跟随正-税而附加的税收统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
2、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一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二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
现在已实行国内资外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没有了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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