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
办理机构
办证人员户口所在社区
联系电话
道里区就业局84543982
道外区就业局88344242
南岗区就业局82515434
香坊区就业局52141211
平房区就业局86502464
松北区就业局88110818—211
哈尔滨市就业局84871692
所需材料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应出具《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机构或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前所在企业性质证明;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国家企业失业人员持《就(失)业登记证和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委托管理证明;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出具《低保证、领取低保金存折和《就(失)业登记证;
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应持《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认定证明;
4、城镇其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应持《城镇其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认定证明;
5、原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持《就(失)业登记证、《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办理程序
社区申请—街道审核—区就业局审批打印证件(证件通过社区免费发放到本人手中)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2、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哈劳社发[2006]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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