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必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不管什么样的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执照上的负责人(也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合伙开公司,可以以一个人为负责人办营业执照,另外两个人签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投入与利润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一、合伙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二、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条件有哪些
1、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合伙企业名称;
2、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人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也可以劳务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合伙协议;
5、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合伙企业住所;合伙企业选择的登记住所应为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合法建筑,且房屋所有权证明记载的用途应与使用用途一致。
6、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前置许可、后置许可或备案登记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许可与备案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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