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施工许可证谁办理
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需提交的资料;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4.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5.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6.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中标通知书。
三、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施工许可证有哪些规定呢?
按照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发证机关应当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化、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二章 建 筑 许 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n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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