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性质比较特殊,股东请求的是解散公司,跟其他股东并无直接关系,所以被告方不应该是其他股东。问题是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对于这类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还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的直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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