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公司的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一、公司注销股东不配合
公司的解散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的解散需要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下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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