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如何准备诉讼材料?
时间:2023-09-25 10:50:05 3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若要进行借钱不还的诉讼,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如果是当事一人持有的借据、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若要进行借钱不还的诉讼,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如果是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应该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被 告 对 原 告 债 权 人 资 格 抗 辩 应 对 策 略

根据素材所述,民间借贷案被告在上诉后,原告需要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在此过程中,被告需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而原告则需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如果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则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而在此过程中,原审人民法院需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因此,被告和原告都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答辩和起诉操作,以保证案件的审理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起诉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原告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的行为。在起诉过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后,可以进行应诉,提交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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