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划线支票
(1)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行在支票上划两道并行线。
(2)在并行线中加列“公司”字样。此种划线近年来很少使用。
(3)在并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字样。
以上三种划线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任何银行收取票款。
(4)在并行线中加列“请收收款人账户”字样。
(5)在并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请收收款人账户”字样。
以上两种划线支票,只能由支票收款人委托其往来银行收款入账。
一般划线支票的付款银行,如将票款付给非银行业者,应对持票人负由此发生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支票金额为限。
2、特别划线支票
是在并行线中写明具体取款银行的名称,其他银行不能持票取款。特别划线中只可指定一家银行,不得指定两家以上银行。如指定的两家银行系属一家银行委托另一家银行代收者则可允许。
特别划线支票的划线中,可以仅有银行名称,也可以包含一般划线支票的一种或两种字样。
特别划线支票的付款银行,如将票款付给非划线记载之特定银行,应对真正所有人负由此发生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支票金额为限。
英国票据法规定,在支票上横跨票面记有一个银行名称而没有划平行线的,也是特别划线支票。
什么叫抬头划线支票?
普通划线支票
支票正面有平行线两道,但没有记载特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名称的支票。普通划线支票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仅有两道平行线;
(2)在两道平行线中间加公司、银行等字样;
(3)在两道平行线中间加不得流通转让字样;
(4)在两道平行线中间加只准收入收款人之帐字样。上列第一和第二种方式的效力相同,限制付款银行只能向银行或经营支票存款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票款。第三种方式的支票失去流通转让的能力(negotiability),持票人如将支票转让给他人,只能作为一般转让(transfer),即受让人不能获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如出让人的权利有缺陷,受让人也须受其制约。第四种方式是限制收款银行只能收入支票上所载收款人的帐户,对付款银行来说,并无查明收款银行收入帐户是否正确的责任。票据法不限制这种支票的流通转让,收款人如将该支票出让,受让人可以取得正当持票人的权利。虽然受让人在委托银行收款时,因户名不符可能遭拒收,但受让人有权向支票的出票人要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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