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处理违停车辆
小区物业有执法权,能处理。虽然物业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小区业委会如依据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相关管理条例,在管理部门进行了报备,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那么该管理条例即可生效,对小区内所有人起到约束作用。如有人违反了该规定,属于违约行为,物业有权向违约者收取管理条例规定的违约金,但该金额不能称为罚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小区物业有哪些
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规章制度,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定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
物业管理公司制定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认可后,规章制度才能生效。
这些规章制度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3、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4、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
业主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业主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按照规章制度出面协调和解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能力,因此根据管理项目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
比如将清扫小区街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和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6、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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