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嘉政办发〔2008〕76号
发布日期:2008-6-19
执行日期:2008-6-19
市级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支援抗震救灾切实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支援抗震救灾切实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的意见
市财政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两创”战略,着力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国民经济总体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但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从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看,表现为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趋于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了积极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切实组织好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两个务必”,节省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做到科学决策、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一、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救灾支出外,一般不再追加新的支出。
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项目应严格控制范围,并按标准执行。对超范围和超标准造成的超预算,一律不予追加,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控制公务招待费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嘉委办(2008)34号,《嘉兴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规定》(嘉委办(2008)24号)和《嘉兴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嘉委办(2007)34号)的有关规定,大力控制并压缩接待费、交通费、会议费、考察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年初财政安排各部门、各单位的一般办公费、日常业务费和交通费预算总量压缩5%,执行结果与增收节支考核挂钩。
四、严格控制机关装备(设施),提高装备(设施)使用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节俭、合理的角度配置装备(设施),严禁求全、求高。年初已列入预算的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严格按批准预算执行,自该意见印发之日起到今年底,原则上停止追加公务用车预算,不审批办公(业务)用房项目。
五、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津补贴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各类考核性奖励继续按上级规定暂停发放。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压缩财政支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支援灾区建设以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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