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风险:首先,合同主体资格方面的风险;其次,合同名称与内容相矛盾的风险;第三,合同条款不完备的风险。合同签订后,一方不得以第三方未履行义务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如果签订分期履行合同存在以第三方履行义务为前提的情况,且第三方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那么,在签订此类合同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风险,稳妥起见,应当采取一单一签的做法。
购房合同条款可能暗藏的陷阱
第一点: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
第二点: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明确,不要设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不退房违约金要按日、按总金额、按合同约定赔付。
第三点: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又没有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购房者,就要承担违约金和容许退房,并赔付损失,这一点要在合同中体现。
第四点:合同中还要确定“商品房所在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所有业主所有”。
第五点:未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一定要划掉,合同每页要有开发商的合同骑缝章和购房者的签字,不管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始终要保留一套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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