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所知,关于误工赔偿的期限,法律规定最长为24个月;而停工带薪期限则一般设定为12个月以内。
然而,若您因伤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权威确认后,方可适度延长,但此种情形延长的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倘若您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遇意外或患上了职业病,为了便于接受工伤治疗,需暂时停止工作,在此期间,您的原来工资以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将由相应的用人单位以月度结算形式支付给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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