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欠债应当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为婚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时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关于离婚债务怎样处理
首先需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不同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不同。
1、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一方个人债务,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是由一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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