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解答:婚后女方个人买房,自己还贷,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杭州离婚律师解答:
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女方婚后自己买房,自己还贷,即便登记在自己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结婚后,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财产分别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AA制,女方也没有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进行隔离,结婚后女方用自己的钱买房,从法律上讲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买的房子即便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希望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可以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婚内协议,比如夫妻财产约定,明确约定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参考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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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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